發表于:2018-01-21 00:00:00來源:人氣:3036
國家稅務總局
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3号
爲貫徹落實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(yī)步深化稅務系統“放(fàng)管服”改革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幹意見》(稅總發〔2017〕101号)精神,進一(yī)步優化納稅服務,減輕納稅人負擔,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,現公告如下(xià):
一(yī)、廢止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(kāi)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後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号)附件1《固定資(zī)産(不含不動産)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》
二、廢止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7号)附件1《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》
三、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
特此公告
國家稅務總局
2017年12月29日
附:
關于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》的解讀
爲進一(yī)步優化納稅服務,減輕納稅人負擔,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,并發布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以下(xià)簡稱公告),現解讀如下(xià):
公告明确了自2018年2月1日起,廢止增值稅納稅申報附列資(zī)料中(zhōng)的《固定資(zī)産(不含不動産)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》和《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》